身高只有1.1米、高考考了651分的“袖珍才女”,湖北枝江理科考生李春娥第一志愿填报计算机专业。据她上网查询,目前已被该校录取。(7月23日长江商报)
读到来自湖北的新闻,令人有清风拂面之感。我既为李春娥高兴,也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识见喊好。
这几年听多了残疾考生难圆大学梦的消息,每年高考季节,几乎都有残疾考生被拦在大学校门之外,非得媒体披露了事情始未,引起了各方关注,最后才“特事特办”,峰回路转。残疾学生身体有残,正常人能做的事,他们要化出十倍百倍的艰辛才能做到;许多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们凭着巨大的毅力做到了。然而求学之路似乎比成才之路更为艰难,否则又如何解释考出了高分却难求一纸录取通知?
残疾考生在填报志愿之前都仔细地查阅了相关招生简章上的限制条款,确认自己的残疾不影响录取才放心填报,然而结果却完全相反。有议论质疑这些言而无信的大学在招生时还有没有规则?其实,这些大学并不是没有招生规则,而是规则后面更有“潜规则”。他们之所以招生简章上写的是一个样子,在录取时又是另一个样子,乃是担心白纸黑字写明不招残疾考生,会背上“以貌取人”的恶名,影响学校名声。但未曾明确示人,却不耽误他们在录取时冷漠地将残疾学生拒之门外。
这些高校这样做往往还有个遁词,说道主要是为考生将来的就业着想,从以前毕业生的情况看,如果身有残疾,在求职上将会碰到许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率与学校的声誉乃至生源的多寡贫富都连在一起,所谓为学生考虑其实是出自私心。今天社会上确实存在歧视残疾人的现象,然而这种现象本身就是非理性的,是对人才标准、价值观念的扭曲。对此舆论从来都是在理直气壮地反对,而高校作为科学文化、道德文明的一个“高地”,尤须旗帜鲜明地坚持正确的人才观和价值观,这才是大学的责任。如果高校将“以貌取人”当成了招生的“潜规则”,岂不令人寒心?
两相比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对残疾考生的一视同仁确实难能可贵。尤值得称道的是,北航没有将此当成对残疾考生的恩赐,没有以“破格”作自我标榜――在北航看来,第一志愿填报,分数已经达线,这本身就是“格”。北航依“格”行事,是否也为别的高校立起了一个值得效法的“格”?